专业代码:020301K
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、扎实的经济学、金融学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,熟悉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,独立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对国际、国内金融问题进行定性、定量研究和分析,能在各级各类金融机构、大中型企业、投融资管理单位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从事经济、金融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、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
基本规格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与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银行、保险、投资等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,具有对金融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。
学生应获取的知识和能力
1.掌握经济学、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。
2.掌握货币、银行、保险、证券投资、国际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金融业务。
3.掌握经济分析、经济核算、社会调查等基本方法,能运用统计、会计等方法对金融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。
4.熟悉国内外金融法规、政策及国际惯例。
5.熟悉计算机操作,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,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。
6.具备国内外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能力,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。
学制与学位
1.学制: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,学习年限为3-6年。
2.学位:按要求完成学业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
主干学科: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
专业核心课程:政治经济学、西方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、会计学、统计学、中央银行学、金融市场学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、国际金融、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、金融风险管理、保险学、金融企业会计、电子货币与网上银行、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。
学时、学分总体安排
1.课程学时、学分
①课程总学时2421学时、143.5学分。
②必修课2187学时、121.5学分,占课程总学时、学分的84.67%。
③选修课396学时、22学分,占课程总学时、学分的15.33%。
2.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
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为34.5学分。
教学进程(见附表1至5)
毕业标准与要求
1.达到德育培养目标。
2.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总学分不少于178学分。
3.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。
附表
附表金融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