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代码:120901K
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管理类专门人才,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,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,具备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发展基础,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旅游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以及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
基本规格: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从事旅游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以及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能力,具有从事旅游服务的基本知识及职业道德,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;了解旅游服务部门主要岗位的服务流程及用语,能提供恰当的接待服务。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;具有使用外语与客人交流、沟通的能力。能较娴熟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业务沟通和规范管理。
学生获取的知识和能力
1.具有从事旅游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以及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能力。
2.具有从事旅游服务的基本知识及职业道德,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3.了解旅游服务部门主要岗位的服务流程,能提供恰当的接待服务。
4.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,具有使用外语与客人交流、沟通的能力。
5.能较娴熟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业务沟通和规范管理。
6.具有团队合作意识,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;具有继续学习,应用新技术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;具有自我创新,勇于创业的能力。
1.学制: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,学习年限为3-6年。
学制与学位
2.学位: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主干学科:西方经济学、管理学
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
专业核心课程:政治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管理学、会计学、旅游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、产业经济学、酒店管理学、景区管理学、旅游地理学、旅行社管理等。
学时、学分总体安排
1.课程学时、学分
①课程总学时2610学时、145学分。
②必修课2214学时、123学分,占课程总学时、学分的84.83%。
③选修课396学时、22学分,占课程总学时、学分的15.17%。
2.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
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为34.5学分。
教学进程(见附表1至5)
毕业标准与要求
1.达到德育培养目标。
2.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总学分不少于179.5学分。
3.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。
附表
附表旅游管理.doc